這個禮拜的成績還不錯,體重下降了2.8公斤,脂肪量也比上週少了0.6!!!
終於開始在減重計畫裡面加入一點點的運動了。
你可能會說,「拜託,減肥本來就要靠運動好嗎!」
可是事情真的不是外界所想的那麼簡單,
如果胖到極致靠運動就會瘦下來,那我何苦去看醫生吃藥呢。
慢慢瘦下來之後,我察覺到我的生活習慣有一些很細微的改變。
來大概描述一下我胖的時候遇到的困擾好了:
1. 我洗頭卻很少吹頭髮,因為拿吹風機一下下而已,手就酸了
2. 我只帶輕便的東西出門,因為「我自己」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負擔
3. 常穿的鞋子平均大概只有兩個月
4. 看電影或上課絕對做在離門口最近的地方,方便出入
5. 常穿的牛仔褲平均壽命也只有兩個月,因為大腿內側會磨破
6. 位在二樓以上的樓層絕對坐電梯,因為我爬到三樓就會喘,爬到四樓會喘到不能說話
7. 我騎摺疊車,手腕根本撐不住身體的重量而受傷
8. 我想跑步但是跑不到兩百公尺,不僅喘不過氣來,膝蓋也痛到受不了
所以,大家常常對於「胖沒有辦法走路」這種新聞感到吃驚,
我卻覺得這是合理可能會預見的事情。
我也知道要運動,可是當你願意去運動,
可是我當時的骨科醫師卻說我胖到需要避免跑步、避免騎腳踏車的時候,
我真的走投無路,也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但是,瘦下來之後,這些生活習慣開始變了,
我吹頭髮,我願意帶電腦出門,我的衣服鞋子褲子淘汰率越來越低;
看電影我越坐越中間,上課我越坐越前面;
我第一次搬到台北來的時候,根本不會去看位在三樓以上的房子;
但是第二次搬家的時候,竟然連位在五樓的房子我都願意列入考慮。
最重要的是,我的減重計畫可以開始慢慢加入「運動」這個活動,
這帶給我更大的動力和鼓舞,
因為我終於可以擺脫身體負擔,自由自在地跳躍奔跑了。
胖與瘦之間,有得有失,我們必須在得失中捨得,然後避免患得患失,以及得不償失。